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陕西科技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发展研究
2023-04-18 11:31:00
陕西科技大学
  一、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历史及主要特点
  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的“非遗+”实践不断发展,为传承保护并促进文化自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不竭的活水源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指出并强调:“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一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2019年,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另一方面,“非遗+”实践不断发展。我国各地积极探索“非遗+”生态圈建设和运行模式:如四川成都打造了“中华手工技艺展示交易中心”、贵州贵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资源开发融入文旅产业,云南大理实施“文旅融合示范区”工程,河南濮阳利用地方优势打造“濮阳杂技文化产业集群”,浙江台州开展“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师)计划”活动、北京举办“第三届北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积极探索“非遗+贸易”模式。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的实现路径
  1.纵深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效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形式的创新
  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必须重视利用形式的创新。利用形式的创新是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创新处理,以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其价值。一方面,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新利用,实现产业化、商业化、社会化的转变,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例如,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新利用为基础,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利用于影视制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到新的媒介,以便更好地传播民族文化;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利用于社会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让更多人了解传统文化。同时,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要把握“互联网+非遗”的新样态,“通过非遗信息网络化,可以增加和扩大非遗信息的受众群体,起到广泛宣传非遗知识、法规及政策的作用,从而实现发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络化是一条值得探索的保护路径。”[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关键在于融进当代生活、完成时代意义。互联网技术增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消费者间的距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手艺取下“神秘的面纱”,走入普通人的生活。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可充分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与手艺,有利于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符合当下多元化、人性化、定制化的潮流趋势和时尚潮流,保持生产和消费的稳步发展。
  2.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形式的创新
  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形式的创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第一,在维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第二,要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研究,提出新的利用方案,改变落后的利用形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形式的创新;第三,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力度,挖掘和培养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传播和宣传传统文化,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同时,要加强各界对传统文化的认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文化机构等的作用,开展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可不断深入。另外,还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传播,以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认同与民族自信的精神纽带。在当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文化多元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既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国家发展战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我国软实力的内在需要。只有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起来、传下去,才能增强文化自信,才能让中华文化屹立于世界。
  参考文献:
  [1]习近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 人民日报,2022-10-26(001).DOI:10.28655/n.cnki.nrmrb.
  [2]刘敦俊,颜军.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络化研究——一种“互联网+”的非遗保护思路[J].农业网络信息,2017(6):27-31.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