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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突破:陕西科技大学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中国教育在线    2019-12-25    

  12月23日,陕西省科技厅发文《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的通知》(陕科办发〔2019〕138号),陕西科技大学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因服务能力强、业绩显著获批陕西省第六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此举对于陕西科技大学今后进一步强化技术转移服务效能,提升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充分发挥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积极带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成立以来,将“完善机制、构筑平台、组建团队、强化服务”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做好顶层设计,出台激励政策6项、搭建技术转移转化平台16个、引进高水平团队13家、与9家专利代理运营机构合作,为学校成果转化夯实了基础。今年以来,前沿院进一步提升与地方政府、行业的合作层次与水平,积极推动科研成果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先后与内蒙古乌海市政府、凤县政府、四川会理紫源矿业等一批地方政府和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横向项目签约数量、到位经费均实现历史突破,签约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6.3%;到位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6.2%;转化专利109项,转让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5%;授权国际专利1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6%。

  今后,前沿院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陕教十条”和“陕九条”文件精神,坚持走产学研合作道路,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科研平台,构筑一条从知识创新、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到产业化的完整技术转移链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企业科技发展提供一站式的全程综合性服务,让学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在轻工领域和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陕西省科技厅为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管理而评定的。

  2015年9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其中三个省级行政区域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被列为试点,西安市成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我校作为西安市全面创新改革首批试点高校,率先进行了科研机构改革,成立了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和陕西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并设立了我校技术市场,为师生的创客空间、孵化基地、技术转化基地以及创办研究所提供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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