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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唯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入选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2022-11-11 09:44:0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1月9日,科技部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通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9家高校、12家科研院所及6个地方入选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科院等八部委研究形成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拟通过2年试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推动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下一步,人力资源部、科研院、考核与评估办公室等部门将广泛征求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制定试点方案,突出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人才、基础研究类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等的评价,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试点名单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地方名单
  科研院所(共12家):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共9家):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方(共6个):
  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文件链接: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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