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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解释艺术类招生录取的3种原则
2017-02-17 17:28:00
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张潇)艺考正在进行。记者17日从陕西省招办获悉,对艺考生来说,被院校成功录取的前提是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要合格;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分数线,而其他高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分数线。在两者均合格的情况下,艺术类高校(专业)在录取时有3种原则。

  第一种是文化课过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例如,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所有艺术类专业就是这种录取原则。参加该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二种是专业考试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排队录取。例如,天津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种是将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例如,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等13个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陕西省招办提醒考生,同一所学校不同专业的录取原则也可能不一样,各专业的文化课分数线也有区别。建议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特别是其中有关录取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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