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陕西发布2016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招工作实施办法
2015-11-17 10:11:00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

  4.截止高考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截至高考当年8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非“三校”毕业生;

  3.在“三校”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考试科目

  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每科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各科目均实行全省统考,省招办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试题。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121日至7日。

  (二)报名考生应于20151129日至30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其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资格由所在学校审查,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由学校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查;往届毕业的“三校”生资格由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审查。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者,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5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0-11-23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