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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    2020-08-06    

  一、学校简介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和应用型工科为主要特色的多科性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高新校区、石鼓校区、蟠龙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多亩。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65个本科专业,7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和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0名。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获批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被陕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2017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宝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学校建成宝鸡大学协议书;2018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使学校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

  “十三五”时期,学校将紧抓国家“双一流”和全省“四个一流”建设的重大机遇,围绕“一带一路”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内涵发展,奋力追赶超越,实现更名大学,逐步推动学校由教学型院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发展转型,跻身陕西省高水平大学行列;通过10—15年努力,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成教学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3.报考人员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10时至8月16日18时。

  (三)具体流程:报名考生登录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下载《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连同报名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8月16日18时前,发送至邮箱bwldexw@163.com(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二学位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考生填写的《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电子版;

  2.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报名表》扫描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考生本人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5.考生本人在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参加学科比赛、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扫描件。

  要求:

  1.申请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

  2.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3.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917-3565239、3361065、3361066。

  (四)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学校在2020年8月17日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于2020年8月19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自行查看。

  六、招生录取方法

  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申请,招生就业处资格初审,二级学院考核的方式。考核由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进行。具体招生录取程序如下:

  1.招生就业处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

  2.报考人员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3.招生就业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4.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的学科专业素质、实践创新能力、思维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控制线者,可直接录取。

  5.各二级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招生就业处,提交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录取。

  七、学制及学籍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1.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2.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九、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学杂费及奖资助

  1.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收费标准和规定,以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受同普通本科招收学生同等资助政策。

  十一、入学资格审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报考人员如在境外获得第一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十二、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7-3565239、3361065

  传真电话:0917-3361066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ein.bjwlxy.cn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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